木质松下感应门五金是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制造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耐火极限抵达《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规划防火规范》规矩的门。
松下感应门五金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设备之一,一般用在防火方法上、楼梯间出入口或管道井开口部位,关于减少火灾丢掉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高层民用建筑规划防火规范中将松下感应门五金定为甲、乙、丙三级,并对其耐火极限作了规矩,甲级门不是低于1.2小时,乙级门不得低于0.9小时,丙级门不得低于0.6小时。
木质松下感应门五金分为全板和半玻两大系列以及单、双扇各种规范。
规范规范:
木质松下感应门五金的洞口规范、结构规范应符合GB5824《建筑门窗洞口规范系列》的规矩。
木质松下感应门五金的制造要求:
1)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选用双榫联接。框、扇组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运用胶料胶接,并用胶楔加紧。
注:在湿润区域,Ⅰ级品应选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Ⅱ级品可选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
2)制造胶合板门(包括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有必要在同一平面上,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应在横楞和上、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
3)门的制造质量,应符合下列规矩:
(1)表面应净光或磨砂,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2)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规划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3)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容许脱胶。胶合板不容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
4)当条件具有时,宜将门扇与框安装成套,装好全部小五金,然后成套设备。在一般情况下,则应先设备门框,然后设备门扇。
5)木质松下感应门五金制成后,应当即刷一遍底油(干性油),防止受潮变形。
6)门小五金的设备,应符合下列规矩:
(1)小五金应设备完全,方位适合,固定可靠。
(2)合页距门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的1/10,并避开上、下冒头,设备后应开关活络。
(3)小五金均运用木螺丝固定,不得用钉子代替。应先用锤打入1/3深度,然后拧入,严禁打入全部深度。选用硬木时,应先钻2/3深度的孔,孔径为木螺丝直径的0.9倍。
(4)不宜在中冒头与立挺的结合处设备门锁。
(5)门拉手应位于门高度中心以下,门拉手距地上以0.9~1.05m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