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平安专项检查详细内容如下:
起重机械
一、各区住房城乡建立部门要严厉依照《珠海市平安消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展开建立工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平安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京安办函〔2020〕67号)请求,在各区政府的组织下,展开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工程起重机械平安专项检查工作,实在增强组织指导,落实行业监管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执法,从严查处。
二、各区住房城乡建立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和规范,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工程施工现场运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活动式起重机。检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起重机械装置拆卸、起重吊装等相关危大工程专项施工计划的编审、论证、交底、验收等状况,能否按专项施工计划施工等状况。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装置拆卸告知(包括顶升、附着告知)和运用注销的办理状况;拜托第三方检测状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投入运用前结合验收状况;设备实体平安情况。
(三)在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拜托第三方检测状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投入运用前结合验收状况;设备实体平安情况。
(四)活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投入运用前结合验收状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履带起重机检验检测状况(定期检验、初次检验)。
(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产权单位、设备拆装单位能否依照《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监视管理规则》《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监视管理规则》(京建施〔2008〕368号)《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关于增强建筑起重机械平安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号)及有关请求实行对起重机械平安消费管理义务状况。
三、各区住房城乡建立部门对设备实体平安情况停止检查时,可经过政府购置效劳方式拜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设备实体停止抽检。未布置相应经费,但以为有必要拜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设备实体停止抽检的,可请求参建单位拜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设备实体停止抽检。
四、各区住房城乡建立部门应对施工现场参建各方的起重机械平安管理履责行为停止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义务单位依法停止行政处分和处置。
五、各区住房城乡建立部门应于2020年5月18日17时前,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建立工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平安专项检查根本状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立委施工平安管理处。